首页
>>投资动态>>投资资讯
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全省打造政府母基金,发力资本招商!
发布日期:2021-11-29      信息来源:招商引资总参      访问次数:

11月26日,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到商品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调研,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他指出,资本市场是产业升级的“助推器”,也是创新创业的“孵化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事关现代化河南建设全局。要发展基金,完善创新链条。打造政府母基金,做强基金头部企业,推动更多银行资金、保险资金、证券管理资金进入创新创业投资领域,形成科创投资基金群,统筹基金天使风投创投资源为创新提供全周期服务,形成金融服务和创新活动良性互动。

楼书记特别强调了“打造政府母基金”、“形成科创投资基金群”。楼书记此前也曾强调过创投的作用:7月5日至6日,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主持召开科技创新工作汇报会,研究国家创新高地建设,他强调,强化金融支持,大力发展天使、风投、创投基金等。

今年,河南省在母基金方面已经有了重要举措:10月20日上午,在第九届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峰会上,河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河南省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河南省优质企业备投项目库正式设立。河南依托河南投资集团、中原豫资控股集团、河南农开公司等3家省属投资公司配套出资,分别组建了总规模150亿元的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总规模1500亿元的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两只大型母基金。

据了解,两只大型母基金用于广泛招引国内外先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重点投向河南省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尼龙新材料、智能装备、智能传感器、5G和煤化工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链条上的成长期、成熟期创新型企业。

7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三份重磅文件同时发布。

我们可以看出,河南本次设立的两大母基金“分工”明确:规模较大的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针对成长成熟期创新型企业,对于早期投资方面也专门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投资全周期、全阶段均有合理的布局,可谓是十分贴心。

对于两支母基金的实施方案,我们认为,河南本次设立的两支省级母基金在运作管理上较为灵活与市场化:明确免责情形,给予一定的投资失败容忍度,鼓励省属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机构大胆创新探索、承担投资风险。对引导基金尤其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而言,容错免责机制至关重要。河南本次的政策在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方面做出了极为重要的突破举措。

此外,河南本次发布的《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也是一份具有重大意义的政策文件——河南省在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体系方面先行一步,建立财政资金支持与省属投资公司经营业绩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尽责免责机制,充分调动省属投资公司积极性,防范重大投资风险。

在母基金行业,对于政府引导基金来说,虽然国家层面早已出台多项政策要求建立引导基金绩效评价体系,但是指标数据难量化、评价过程缺乏变通性、评价结果的可应用性不高等问题仍是各地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实际操作中的痛点

《评价办法》根据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不同定位,有针对性地分类设置考核评价指标;在基金运作的不同阶段,动态调整各项考核评价指标权重,实现对基金运作的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指标体系包括政策效益指标和运营管理指标两大类,《评价办法》也明确了具体评分指标与评分细则。

《评价办法》的发布可谓恰逢其时,也为其他省份的引导基金提供了“河南样板”,对引导基金规范化、市场化运作具有示范性带动作用。

今年以来,河南省在母基金方面频频发力。4月26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其中不仅有“常规动作”:在“募投管退”各方面给予VC/PE针对性利好措施,还有不少突破性的亮点举措:明确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县级政府设母基金,还提出了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为创业投资企业或者拓展创业投资业务。

《办法》不仅在募资方面“开源”:“推动更多银行资金、保险资金、证券资管资金”,还在引导基金运作的市场化方面做出安排:“适度提高出资比例,放宽返投比例或者不明确返投比例要求”,退出方面也支持S基金的发起设立,可谓是全方位的给予母基金行业最需要的政策支持。

4月22日,在河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质企业(项目)路演活动启动仪式现场,河南省发改委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双方将强化豫沪合作,推动设立豫沪合作产业发展基金。并且,在未来五年内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将为河南“五大领域”提供不低于1000亿元的专项融资额度。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何雄在演讲中提出,未来要着力打造省市县三级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母基金强,则创投聚;创投活跃,则产业兴。只有大力发展母基金,才能集聚“耐心资本”、“长期资本”,为基金赋能,为企业赋能。尤其是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更有优势把政策与市场有效结合。

《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提出要改革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制,建立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容错和政府让利机制,打造覆盖“募投管退”全流程服务链条。积极引进培育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机构,支持科技企业在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上市挂牌融资等。

5月25日,据河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消息,目前,河南省实施招商引资提质工程,下一步,河南省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进一步大招商、招大商。河南要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并强化资本招商,加大各级投资(基金)平台对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依法合规以股权投资方式参与招商项目,发挥资本催化和杠杆作用,撬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人才聚集。

5月31日,河南省省长王凯主持召开全省重大工业项目调度电视电话会议。王凯强调,要启动停缓建项目复工专项工作,对重点停缓建项目集中梳理、摸清症结,分门别类、精准施策,力争成批解决共性问题,逐项化解个性问题。要抓住改革这个关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加快推进“百园增效”。要构建和完善产业引导基金这一体系,用好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培育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投资生态、发展生态。

6月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较为完整的市场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设立“基金板”。

可见,在政策环境利好之下,河南省的母基金在今年迎来了巨大发展机遇。

当前中国母基金行业迎来以地级市和省会城市为主力的大爆发,数量增多的同时行业也在向精细化发展,多元化、专业化、产业化的母基金频频设立。预计今年将有越来越多的地区乘着东风设立母基金,为VC/PE注入强心剂。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政办〔2021〕3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

  为发挥政府性资金的产业引导、政策扶持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省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为规范基金运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金定位及投资方向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实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把基金具体运作及项目选择权归于市场,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领域,促进资本招商和研发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补链延链强链、提质增效、发展壮大,提升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

  重点投向我省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尼龙新材料、智能装备、智能传感器、5G和煤化工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链条上的成长期、成熟期创新型企业。

  二、基金规模及资金来源

  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1500亿元,其中,统筹整合支持新兴产业领域的存量基金450亿元,新设增量基金1050亿元。增量基金中,新设母基金规模300亿元,由省财政出资130亿元、省属投资公司出资170亿元,省财政出资以资本金形式注入省属投资公司,分五年到位,每年出资26亿元。通过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母子基金的方式,撬动出资750亿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出资额度,可结合当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区域功能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三、实施主体

  从省属投资公司中,遴选三家作为基金运作主体,在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整体框架下,各自设立基金并负责其具体运作。

  四、组织形式

  增量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制等组织形式设立。存量基金沿用原组织形式。

  五、决策管理及职责分工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基金的投资领域、方向、规模调整等重大事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拟定基金发展战略和规划,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等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向省属投资公司推荐项目,并组织做好产业政策制定、合作渠道对接等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安排财政出资预算,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激励、容错、考核等配套政策,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涉及企业和基金的监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省审计厅负责履行对基金的监督检查职责,要合理把握激励和容错纠错政策界限,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充分调动和激发省属投资公司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省属投资公司负责基金设立及具体运作,建立健全基金投资管理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监督和指导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遴选符合政策导向的投资项目并决策实施,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有关部门报告。

  建立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省有关部门,市、县级政府,省属投资公司等相关各方建立联络会商机制,沟通项目信息,并按照各地产业优势、要素保障、资源禀赋和发展规划等情况,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完善重大项目工作落实推进机制,实行专人专责专班工作制度,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开辟项目审批、要素匹配、基金设立及事项变更“绿色”通道,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六、投资管理

  (一)投资范围。基金直接、间接和引导带动投资的企业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注册地或生产基地在省内的企业、“走出去”的河南企业,拟在豫设立区域总部、研发基地或拟将生产基地迁移至河南作为投资条件的省外企业,以及我省龙头企业产业链相关省外企业。基金优先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积极与国家级基金和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合作。

  (二)投资比例。基金对我省企业的投资额度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参与国家级基金出资的,可从其规定,不受上述比例限制;与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合作设立子基金的,其对我省企业的投资额度不低于基金出资额的1.5倍;对单个企业以参股投资为主,且累计投资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20%,投资涉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的,或参与国家级基金出资以及与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合作设立子基金的,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投资方式。增量基金可采取直接投资或设立母子基金的投资方式,也可同时采取上述两种投资方式;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可采取直接投资或设立专项子基金的投资方式。存量基金沿用原投资方式。

  (四)项目来源。由省相关部门和市、县级政府推荐或由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遴选符合政策方向的投资项目。

  (五)投资限制。基金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战略配售、定向增发除外)、期货、房地产、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国家和我省政策限制类行业,不得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基金闲置资金只能投资银行存款、国债、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存续期限。增量基金存续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可不设投资期和退出期,具体由省属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机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存量基金存续期按照原存续期限确定。

  七、基金退出

  增量基金可采取公开上市、“新三板”挂牌、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股权置换、并购、减资、清算等方式退出,或按照事先约定的投资退出条件择机退出。存量基金退出按照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八、风险控制机制

  基金实施过程性、穿透式风险管理。省属投资公司要履行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日常监督责任,实时掌握基金运作管理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或可能导致违规的行为,及时采取风险预警和防控化解措施,并向省有关部门报告。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把握政策目标导向和基金投向,规范基金投资管理,对基金运作管理中存在的偏差或违规行为,要责成省属投资公司限期整改并采取补救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中止投资或追回前期投资,并向省政府报告。

  九、考核评价机制

  坚持政策目标导向,遵循市场规律,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负面清单,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考核评价工作要坚持注重基金整体效益的原则,着重突出政策效益,兼顾运作效率与经济效益。优先选取培育上市企业数量、基金投资项目落地情况、与国内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合作情况等作为考核评价指标。重点考核评价基金支持省委和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落地、行业龙头企业重大资本招商、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省市联动中各地产业类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

  十、激励及容错机制

  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投资进度等相应调整出资进度,对考核评价优秀、投资进度快、质量好的省属投资公司,省财政可在出资方面予以倾斜。对管理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基金管理机构,省属投资公司可依法依规采取适度让利、基金份额约定回购等方式给予激励。明确免责情形,给予一定的投资失败容忍度,鼓励省属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机构大胆创新探索、承担投资风险。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