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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尽快办理变更的提醒
发布日期:2024-01-17      信息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2020年1月1日前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外商投资法》实施后五年内依法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并办理变更登记。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将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今年已是“五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为确保企业正常合法经营,避免在过渡期届满后形成僵局,致使自身利益受损,特在此提醒2020年1月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务必尽快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并申请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业务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区县

业务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

市局

济南市天桥区站前街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0531-68967323

历下

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大厅8号窗口

0531-88150736

天桥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天桥区政务服务中心110房间

0531-85924191

莱芜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46号莱芜区市场监管局1007房间

0531-75678028

商河

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981号商河县市场监管局四楼东头信用监管科(外资科)办公室

0531-84870365

高新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厅

0531-88811888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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