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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通过DCMM量化管理级评估认证的工业企业,济南最高奖励50万元
发布日期:2023-04-07      信息来源:投资济南      访问次数:

日前,《济南市工业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贯标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印发。据悉,为逐级提升数据管理能力,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济南将根据工业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实施分档奖励。首次通过DCMM受管理级(2级)、稳健级(3级)和量化管理级(4级)评估认证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是我国首个数据管理领域国家标准,旨在帮助企业利用先进的数据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和评价自身数据管理能力,持续完善数据管理组织、程序和制度,充分发挥数据在促进企业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方面的价值。

根据《实施细则》,济南将按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36073-2018)标准体系进行分级评定,首次通过DCMM受管理级(2级)、稳健级(3级)和量化管理级(4级)评估认证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在政策有效期内,DCMM贯标评定等级升级的企业享受分档级差奖励。项目采取资金奖励的方式进行扶持,所需资金采取市、区(县)1:1共同承担的形式给予支持。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上述奖励?《实施细则》提出,申报主体是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是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范围内;已按照相关要求向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 DCMM贯标备案;申报奖励资金的工业企业提供被纳入工业统计的证明文件(官网截图);申报奖励资金的项目和申报主体还应当符合当年申报通知规定的安全生产、“绿色门槛”等条件和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初审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区县推荐情况,研究确定拟给予奖励的企业名单及奖励金额,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奖励资金意见。市财政局将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的奖励资金意见安排资金,及时按有关规定下达市级承担的奖励资金。区县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下达的奖励资金计划连同区县承担资金及时全额拨付至企业。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将根据国家省市政策以及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动态调整。该细则与济南已出台的其他扶持政策存在重叠的部分,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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