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目标要求
坚定不移地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四个中心”建设的生命线,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战略,充分发挥招商引资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坚持内外资齐头并进,形成一二三产业一“个口子进,多头跟进服务”的招商模式,利用 3 年时间,将招商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提高到 35%以上,确保全市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再上新水平。
2016-2018 年,引进市外投资年均增速不低于 20%,实际到账外资不低于 10%,每年引进世界 500 强企业项目不少于 3 个、投资额 10 亿元及以上的大项目和总部企业不少于 15 个。高质量高水平策划、引进、落户一批技术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市外、省外、国外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我市在全省开放型经济中的首位度、在副省级城市和同类省会城市中的位次。
二、突出招商重点
大力实施聚焦战略,突出重点产业、重点板块、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招商,握紧拳头,加大力度,奋力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
(一)聚焦重点产业抓招商。进一步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深度对接“中国制造 2025”计划,通过吸引具有高成长性和广阔市场空间的产业项目,形成核心优势,增强集聚效应。重点引进一批汽车、电子信息、机械装备项目,做大我市支柱产业;引进一批新材料、生物医药、高性能半导体、智能电网项目,壮大我市新兴产业;引进一批金融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项目,巩固我市服务业优势。
(二)聚焦重点板块抓招商。围绕中央商务区招商,积极利用各项扶持政策,加快引爆型项目落地建设,实现引进一个项目、招来一批企业、带动一个产业,引领上下游产业形成集聚。抓好总部经济、“金融+”和商贸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业态引进,加速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渗透融合,培育一批高端产业,培植一批亿元楼宇载体,打造“城市新地标”。紧密结合其他重点片区功能定位,积极开展针对性招商工作,引进更多资本、智本、技本,打造增长高地。
(三)聚焦重点企业抓招商。加大对全球产业布局和行业龙头企业的分析研究,深化与世界 500 强、国内 500 强、民营 500强等重点企业的沟通交流,建立常态互动机制,广泛捕捉投资信息,进行对接联系,引导更多国内外企业来我市投资兴业。坚持引资引智有机结合,运用以人带项目和以项目引人的招商方法,着力引进一批高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创业团队,为全市创新驱动提供人才智力支持。鼓励更多本土企业通过股权合作、外资并购等模式,与外地先进企业开展合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市场经济活力。
(四)聚焦重点区域抓招商。深刻把握国内外产业发展和要素流动新趋势,主动赴美国、德国、韩国、新加坡以及北京、上海、香港、珠三角等境内外重点地区开展招商,全力把我市的好产业、好政策、好资源、好区域推介出去。进一步深化与发达地区交流合作,加强互动,推进互补,整合优质资源,开展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不断提高招商引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
三、创新招商方式
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充分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大“新、特、大”项目引进力度,引导好资源给好企业,让好企业有好发展。
(一)包装策划。由市直有关部门(除政法、纪检监察部门外,下同)围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进行年度项目策划,经市投资促进局汇总整理后,作为全市重点推介项目。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结合发展实际,策划包装辖区内对外重点招商项目。
(二)洽谈对接。各招商主体及市直有关部门,着力将策划项目向重点地区和企业进行推广,采取组织专业招商小分队等方式,开展招商工作。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企业、商会、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开展招商活动。制定完善科学有效的商务接待管理规范,为项目洽谈提供保障,确保招商引资实效。
(三)项目评估。组建专门的招商专家团队,对项目的技术水平、科技含量、发展前景、投资规模、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取舍、政策扶持的主要依据。
(四)政策激励。健全项目引进快速推进机制,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定期整理我市洽谈、签约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协调解决,加快招商进程。对招商顾问引进项目,由项目落地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或项目主体兑现待遇;对“飞地项目”,研究制定“飞地经济”利益分配机制,合理分配项目收益。对超常规项目,由合作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形成利益分配具体方案。
(五)完善推进。制定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办法,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项目建设。对于重大招商项目,由市投资促进局联合相关县(市)区、济南高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成立专门谈判小组,具体负责与项目投资方的对接洽谈,并根据项目需求,由主要负责推进的市直部门及相关招商主体制定个性化、定制式工作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洽谈。对其他招商项目,由县(市)区、济南高新区投资促进部门负责推进。
(六)领导负责。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至少三分之一的时间精力用于招商,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冲在招商第一线、发展最前沿,推动项目及时签约落地,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有序发展。
四、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牢固树立投资促进就是投资服务的理念,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靠前一步、主动担当,推动项目迅速落地建设、投产运营、做大做强。
(一)建立端口前移的服务机制。对重点项目,由招商主体联
合项目单位制定融资、规划、建设方案,做好项目启动准备,及
时开展规划选址、勘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基础性工作,确保项目尽快进入报批程序。对签约但未开工的项目,抓紧落实资金、用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开工建设进程。
(二)建立高效的审批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服务网络,对重大项目实行“预约式”“上门式”“导办式”“陪
办式”“跟踪式”等特色服务,实行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特快审批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以及重点企业定期走访回访制度,加快手续办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建立领导包挂的推进机制。建立市领导牵头包挂、市
直有关部门及招商主体协同推进制度,对项目审批、施工、投产等环节进行协调调度、跟踪服务和督促落实。对项目推进中出
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由包挂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四)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对重点项目要实施跟踪服务,促进
项目加快建设发展。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中,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投资促进部门要作为服务主体主动跟进,贴心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项目投产后,要密切掌握企业相关生产情况,并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热线等渠道,
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助力企业发展,对握有核心技术、研发能力突出、拥有自主研发产品的企业,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重点扶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努
力培育区域性总部企业或重点企业。
要不断探索建立创新招商体制机制的新举措,以体制机制的创新、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实现“政策招商”向“环境招商”转变。
五、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机构、考核机制及相关队伍建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为高效推动招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健全领导机构。调整充实济南市招商引资促进委员会
(简称市招商促进委),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
筹协调,研究确定招商引资方针政策,综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高效落地。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设在
市投资促进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投资促进局作为招商引资工作主管
部门,负责整合全市引资、引才、引智资源,打造多层次、多方位的招商引资体系;掌握全市在谈、签约项目情况,抓好重大项目全程推进事项,具体实施招商引资考核;牵头制定招商引资顾问聘任指导方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各方力量,推动项目引进。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作为招商引资主体,负责全面掌握辖区产业基础、发展方向、优势资源等情况,承担上级并负责本级项目策划、对接洽谈、服务推进等事宜,
对有意向的项目采取保姆式服务,推动项目尽快进入签约环节。市经济管理、对外联络、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作为招商项目主要推进部门,负责招商项目的策划、引进和推动。市直其他部门作为招商项目引进部门,负责提供有效招商信息,主动引荐客商、做好服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专业、精干、高效的招
商队伍,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快速推进。市投资促进局、各招商主体要以招优引强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制定完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建立联系,做好招商人员专项培训。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 1 名
分管领导和 1 个专门处室,承担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确保有人干事、有人管事。坚持“实在、实干、实绩”用人导向,支持鼓励招商人员在工作中敢想敢干、勇于担当,对成绩突出的工作人
员,在各类评先创优中积极推荐,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优先考虑。
(四)强化督促考核。建立科学合理、专业务实的招商引资
考核体系。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要坚持以项目为导向,以项目当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为主、指标完成情况为辅,突出考核招商引资三次产业重点项目的突破性成效。市直有关部门要以招商引资项目策划提报和项目引进跟进为主要发力点,着力做好项目引荐、引进、推进工作。市委、市政府将定期组织全市重点项目集中观摩和现场交流活动。每年年底,由市考评办牵头,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对各招商主体及市直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通报考核结果。
附件:济南市加快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
济南市加快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工作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推动“四个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全市重大在谈、已签约招商项目落地开工,特制定本办法。
一、健全工作领导体制
济南市招商引资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招商促进委)为全市重大招商项目推进领导机构,统筹全市重大招商项目的确定、推进和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
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作为本地区重大招商项目推进领导机构。市直经济管理、对外联络、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明确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门处室,承担本部门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工作。市直其他部门(除政法、纪检监察部门外)也要明确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工作的分管领导、专门处室和工作人员,承担本部门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工作。
二、确定重大招商项目
每年年初,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作为全市招商主体,确
定本辖区重大招商项目,报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市直经济管理、对外联络、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确定本年度重
大招商项目,报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负责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对高新技术等类项目进行评估,确定重大招商项目建议名单,报市招商促进委研究后,确定为全市重大招商项目。年中产生的重大项目,由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评审后报市招商促进委,研究同意后列入全市重大招商项目。
重大招商项目提报标准:
服务业项目:1.世界 500 强企业区域总部或境外金融机构项目(投资额不限);2.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包括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共享服务中心等项目(投资额不限);3.创业孵化基地项目;4.国内 500 强企业或省外金融机构项目;5.软件与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商业、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项目。3、4、5 类
项目内资项目总投资额须达到 5 亿元人民币以上或注册资金达到 2 亿元以上,外资项目合同外资额须达到 500 万美元以上。
工业项目:1.世界 500 强企业或跨国公司生产项目(投资额不限);2.其他工业项目。内资项目总投资额须达到 1 亿元人民币以上、外资项目合同外资额须达到 300 万美元以上。
现代农业项目:内资项目总投资额须达到 0.2 亿元人民币以上、外资项目合同外资额须达到 200 万美元以上。
省属企业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的标准与其他项目一致。
对达不到提报标准,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高技术项目、创新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项目、产业发展带动性强的项目,经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评审后报市招商促进委,通
过后确定为全市重大招商项目。
上述项目包括新建投资或并购项目。
三、明确优惠政策
凡列入重大招商项目的,优先纳入下年度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或年中调整项目计划。重大招商项目落地后,经市招商促进委研究同意后,优先使用市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产业投资发展资金、财金投资发展基金、相关产业扶持引导资金,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以及市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年度供地指标予以倾斜,年末调剂用地指标予以优先考虑,由市国土资源局落实;在项目审批等方面纳入绿色通道,由市发改委和市规划局落实;对项目推进需要的境外出访任务,给予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由市外办和市投资促进局落实。
四、健全工作推进体系
建立市领导重大招商项目包挂推进制度。对年初确定的重大招商项目及当年新产生的重大招商项目,实行市领导“包挂”、
按部门工作职责及项目所属招商主体共同负责推进制度。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根据重大在谈招商项目的产业特点、产业布局规划确定主要负责推进的市直部门及相关招商主体,由该市直部门的分管市领导牵头,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与相关招商主体共同推进,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报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
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本级重大招商推进项目,作为市级重大招商项目储备。
五、建立问题协调解决机制
建立审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对重大招商项目前期提出的选址要求、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土地性质、产业准入、资金使用等进行会商,提高项目推进实效。
市招商促进委定期调度各重大招商项目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市重大招商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各主要负责推进的市直部门联合项目所属招商主体报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各招商主体自行主导推进的重大招商项目自行报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由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汇总报市招商促进委专题研究解决。
六、加强督查考核
市招商促进委办公室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做好重大招商项目日常督查工作,适时组织市招商促进委成员单位开展重大招商项目推进情况观摩交流活动,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对市直经济管理、对外联络、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和市直其他相关部门主导推进的重大招商项目推进成果,作为年度专项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对各招商主体重大招商项目推进成果纳入全市三项重点工作考核。